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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屋鉴定中房屋结构安全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4-07-19 15:45:53

接下来就由东莞房屋鉴定公司给大家介绍房屋结构安全方面分几个类型?
东莞房屋鉴定
结构安全的房屋:通过设计、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没有损伤的房屋。

结构危险的房屋:存在整体、局部倒塌或柱、墙体、梁存在破坏风险的房屋。

除了以上两种类型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改建、装修时也要注意不能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不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或改变房屋的间隔等。在周边建房或市政设施施工时要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塌方或地下水流失,避免造成邻近房屋地基下陷,开裂或倾斜变形等。对已出现损坏的房屋应采用适当的维修处理方法,或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避免造成房屋损害加重,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可以正常居住的房屋:除了以上两类房屋,还有部分房屋存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表面裂裂缝、损伤等。这部分房屋,在整体结构上是安全的,是可以正常居住的。

如何知道房屋的结构是否安全?为了大家的安全,还是要请房屋检测机构来检测哦。那么房屋结构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发布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这四个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分几类?

房屋可靠性鉴定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安全性鉴定分为Asu、Bsu、Csu、Dsu四类。正常使用性鉴定分为Ass、Bss、Css三类。根据上述评级结果,房屋可靠性等级评定为I、II、III、IV四个等级。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分几类?

对房屋的危险性鉴定结果可分为四类,分别是: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株危房。

接下来东莞房屋安全鉴定公司给大家讲述《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有什么异同?

主要相同之处:两个标准的工作程序一致;对房屋检测内容基本相同;对房屋计算分析一致。

主要差异之处:

用途不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是房屋修结处理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房屋拆除重建的依据;

目的不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是鉴定房屋的可靠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鉴定房屋的危险性;

评级方法不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是主要根据构件安全等级及其数量进行评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根据危险构件占整体构件的比例进行评级;

评级结果的危险程度不同。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评定为Dsu级的房屋危险性可能远低于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D级的房屋。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的Dsu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D级是否一样?

不一样。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的房屋,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安全性等级一定评定为Dsu级;但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安全性等级评定为Dsu级的房屋,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危险性等级有可能就评定为A级或B级。

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如何处理?

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采取下列5种处理措施:

减少结构使用荷载;

加固或更换危险构件;

架设临时支撑;

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

拆除部分或全部构件。

危房房屋应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通过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栋危房)的房屋,可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是否危及相邻房屋和周边人员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结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株危险且无修结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危房鉴定的申请人、危险房屋处理的责任人是谁?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对房屋提出危房鉴定申请,检测鉴定费用由其承担。房屋所有人对经过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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